[摘要]
特许人违约供货 被特许人起诉解约
作者:刘虹蕴 发布时间:2012-11-15 17:37:36
近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原告王某诉被告瑞泰锦世服饰(北京)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
原告诉称:2012年4月,其与被告签署“BzG男孩•女孩”经销合同,合同约定原告支付人民币36000元,被告授予原告商品特许经营权,许可期一年。上述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履行了付款义务。后被告违反合同约定,向原告寄来的服装价格与签约前被告向原告展示的服装价格差别较大,且被告在供给原告的服装及吊牌上大量使用自行改变的BOYGIRL商标标识,原告在与被告签订合同时,被告并未将上述事实向原告预先披露或予以说明,明显属于恶意欺诈。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解除原被告双方之间签订的经销合同,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加盟费3.6万元以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1.4万元。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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